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455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24,900.00 元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775,1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会
验字[2016]421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发项
1 11,800.08 11,800.08
目
2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项目 11,907.01 11,907.01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平台
3 8,000.42 8,000.42
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善项
4 8,170.00 8,170.00
目
合计 39,877.51 39,877.5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公
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具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
建投对辰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取得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