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9 股票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完成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8 日,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现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将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权及债权转让完成时间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的相关规定,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依法在山东产权交
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菏泽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公司”)
75.74%的股权及拥有的 1850.45 万元债权,股权挂牌价格为 1000 元,债权挂牌价格为
1850.45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管理
层根据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授权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华鲁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同意,公司将菏泽公司债权的挂牌价格调整为 1140.83 万元(本金部分),在山东
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二次挂牌,挂牌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共 20
个工作日。截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告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即自然人张万
力先生。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与张万力先生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和《资产交易合同》,2016 年 8 月 31 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
2016 年 9 月 5 日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万力
2、交易标的及价格:公司将持有的菏泽公司 75.74%股权,以 1000 元人民币的价
格转让给自然人张万力。
3、产权转让方式: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式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
让。
4、价款支付: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张万力先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将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5、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张万力先生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张
万力先生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二)《资产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让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万力
2、交易标的及价格:公司将持有的菏泽公司 1850.45 万元债权(评估价值 1139.69
万元)以 1216.77 万元(其中本金 1140.83 万元,首期付款为债权成交金额的 30%,即
3422490.00 元,余款 7985810.00 元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由张万力先
生支付给公司,并按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75.94 万元,
同时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万力。
3、价款支付:张万力先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转让价款汇入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4、交割事项: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于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易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应在办理完上述资产
相关变更手续 5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标的完整地移交给张万力先生,由
张万力先生核验查收。
5、生效条件: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出
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三、关于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1、本次交易的股权价款已于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关于债权价款支付问题,鉴于
张万力先生目前资金较为紧张,经双方协商,首期付款为债权成交金额的 30%(已支付
完毕),其余 70%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由张万力先生支付给公司,并
按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2、为保障《资产交易合同》受让人张万力先生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暨公司债权,由
山东恒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张万力先生提供连带还款责任担保,并出具了《关于提供
连带还款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函》。
3、山东恒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
本 5080 万元人民币,现有总资产 1.12 亿元,净资产 914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约 9130 万元,净利润约 710 万元。
公司认为上述协议履行不存在实质违约风险,公司债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四、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资产交易合同》
3、《关于提供连带还款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函》
4、工商登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