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6-05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之全资子公

司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都投资”)的通知,其自2016年3月8日起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14,000股。至此,增

持人五都投资已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五都投资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五都投资于2016年3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214,000股,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基于对国家经济、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五都投资拟通

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持续增长的收益。五都投资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将增持不低于 214,000 股,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

份在内)。

四、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运行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6年3月8日,五都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14,000股,增持均价为16.06元/股。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

总股本从369,392,646股增加为554,088,969股,故以上持股比例均按2015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折算,截至2016年9月7日,五都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1,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9%。

六、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截至2016年3月7日),五都投资于2015年12月通过参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直接持有4,539,2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8%。

日发集团是五都投资的控股股东,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家族合计持有日发

集团52.03%的股份,是日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吴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89%

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日发集团、五都投资、吴捷先生及吴良定先生家族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日

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据此,本次增持前,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095,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982%。本次增持后,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298,964,827股(按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折算),占公司总股本的

53.9561%。

七、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

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即2016年9

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依法具有实施本次股份

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符合《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的相关规定,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本

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日发精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