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6-046
债券代码:“122342”和“122369” 债券简称:“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为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以
售后回租方式与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实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半年,综合
成本为 4.95%,到期一次偿付本息。
上实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已经公司 9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上实租
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融资
期限半年。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㈠公司名称: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㈢注册地址: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 188 号 4 楼 A-447 室
㈣法定代表人: 林振
㈤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㈥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28 日
㈦营业期限: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㈧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组训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的设备为炼钢转炉相关设备 440 台(套),账面原值:
1,895,084,576 元,计提折旧后账面净值:1,535,193,810.73 元。资
产价值未经评估。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㈠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炼钢转炉相关设备账面原值:1,895,084,576 元,计提
折旧后账面净值:1,535,193,810.73 元。以不超过 15 亿元,整体出
售给上实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赁期
结束,一次性偿付本息,购回设备。
㈡租赁物:
此次融资租赁涉及的资产范围:炼钢转炉相关设备。
㈢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㈣租赁期限:半年。
㈤租金及支付方式:综合融资成本 4.95%,到期一次偿付本息。
㈥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
有权归上实租赁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本公司所有,至租
赁期满偿付本息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
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
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
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
关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