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 景谷 编号:2016-04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谷县支行(以下简称“景谷农行”),
就本次重大诉讼事项达成和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5 月,公司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洱中
院”)送达之(2014)普中民初字第 25、26 号《应诉通知书》及《民
事起诉状》,知悉:普洱中院已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分别正式受理景
谷农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个案件。
2014 年 8 月,公司收到普洱中院(2014)普中民初字第 25、26
号《民事判决书》知悉,景谷农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个案件已
经判决。
2016 年 6 月,原告景谷农行向普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普洱中
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一条规定,向公司下达(2015)普中执字第 1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2014 年 8 月 30 日、2016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4-018、临 2014-034、临 2016-042 的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解决历史遗留欠款问题,公司与景谷农行就本次诉讼事项协商
达成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签订了《债
务减免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 2016 年 6 月 20 日为基准,
公司共欠景谷农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8,800 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
人民币 51,357,360.26 元,上述借款的抵押物为位于景谷县碧安乡
132,894.45 亩林地及景谷钟益公路那腊小组旁的土地使用权及机器
设备。协议其他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生效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一次性偿还景谷农行
借款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
(二)景谷农行自收到前述 4,000 万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本次强制执行;并启动有关还本免息方
案申请以及相关抵押物解押的申请程序。
(三)后续公司若与景谷农行就还本免息方案达成一致后将另行
签署协议或合同,公司保证在该协议签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景谷农
行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本金 4,800 万元及涉诉相关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存在风险提示
本协议所涉还本免息方案以及相关抵押物解押方案尚需景谷农
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
报备文件:《债务减免意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