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
《关于聘任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上述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二、经会前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则
斌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和社会兼职的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独立性的要求,具备上
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
事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舒华英 唐正国 王秀萍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