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Tianhua Institute of Chemistry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兰州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项目 内 容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1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20 日 13:30
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 3 号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04#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世猛先生
与会人员:截止 2016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
见证律师
议 程:
13:00 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报到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会议室)
13:15 股东身份确认
13:30 会议开始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介绍主席台就座人员,宣读与会股东人数
及其代表股份总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
案》。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解答股东或股东
代表质询。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六、大会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大会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之《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
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组织等工作,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室负责实施。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期间,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权利,其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请尽量控制在三分钟之
内,发言主题尽量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以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时,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大会议案后,应对此做出决议。
1、《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属
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须经与会有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见证律师
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宣布。
4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室联系。
十一、其它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
进入会场。
2、参加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和会议议事规则,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吸烟和做出其它
不文明行为,需自觉维护会议正常秩序。
5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7 月,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
并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
限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目前,上述金融服务期限已
满,公司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继续与中国化工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并开展存贷款业务,即由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
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期限 3 年。
附件:《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
司金融服务协议》
请予审议。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