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114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蔡鹤亭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及
大股东陈烈权先生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9 月 7 日接到公司股东
蔡鹤亭先生和大股东陈烈权先生函告,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
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蔡鹤亭先生原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
资管”)29,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因已还清长江资管的借款,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州营业部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名称 股数(股) 日期 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14,740,000 2016-1-25 2016-9-6 长江资管 42.58%
蔡鹤亭 否
14,400,000 2016-1-28 2016-9-6 长江资管 41.60%
合 计 - 29,140,000 - - - 84.18%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陈烈权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47%)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
融资;因个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14,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质押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
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详情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万股)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1,800 2016-9-5 2018-3-5 国泰君安 19.05% 融资
陈烈权 否
1,420 2016-9-7 2019-8-29 湖北银行 15.03% 担保
合 计 - 3,220 - - - 34.08% -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蔡鹤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4,618,2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陈烈权
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94,466,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
的股份累计数为 76,7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3%。
四、其他说明
鉴于陈烈权先生等交易方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向公司承诺“能特科技有限
公司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30 万元、18,167 万元、
22,722 万元,如在利润补偿期间经审计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不足承
诺净利润数的,则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的比例以现金及
股份的方式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进行利润补偿”。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
及公司此前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陈烈权先生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有可能出现
因该等股份质押而影响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据此,公司与陈烈权先生进行
了密切沟通,提醒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对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带
来的影响。陈烈权先生确信,本次重组后能特科技有限公司预期运营状况良好且
持续发展,其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如未来发生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盈利
能力下降情形,陈烈权先生将在预期触发股份补偿义务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或提前清偿债务并解除股票质押等有效方式,以确保可按时依约履行股份
补偿义务,保证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
行。公司将密切关注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股票质押业务单;
3、中登结算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