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根据孙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
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坚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对聘任袁首原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向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杨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段中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宗翔新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蒋蓓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我们经查阅上述六人的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六名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根据李向荣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
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李向荣女士兼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包卫东 韩青 张保军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