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来源:上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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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次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 10 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 93,681.62 30,000.00

2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70,000.00 70,000.00

合计 163,681.62 10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1)项目背景

中国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国,但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量比例过高,能源

结构失衡问题较为突出,2013 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 66%(吉林省为 75.6%),

远超出世界平均水平 119.27%,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 5.8%(吉林省为 3.5%),

远低于 23.7%的世界平均水平;2014 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 2.2%。煤

炭消费量下降 2.9%,天然气消费量增长 8.6%,其中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

的 66.0%,世界平均水平为 30%,其仍然是中国能源消费的主导燃料,水电、风

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16.9%。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

1

降低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对燃煤的过度依赖,实现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加快能

源发展方式转变是目前最艰巨的任务。在“十二五”期间,“低碳”将是能源发

展的重要特征,首先要大力发展天然气,2015 年全国天然气利用规模将达到 2,500

亿立方米,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预计要提高到 8.3%左右,而 2014 年全球这一指

标为 23.7%。(上述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BP 世界能源统计)

2014 年 6 月,国务院出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提

出 2020 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主要目标之一为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

源消费比重达到 15%,其中天然气比重达到 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 62%

以内。吉林省“气化吉林”工程项目目标为到 2020 年,实现城镇通天然气,全

省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80%,吉林省天然气用气量将达 137 亿立方米。

近年来,我国相继多次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长春市空气污染指数一度排名

全国第 5 位,雾霾天气已经成为关系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国家总理在十二届全

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

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

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

污染防治工作已经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全国各污染严重的省市

紧锣密鼓出台了强有力政策和措施,紧急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春市能源消

耗目前仍以燃煤为主,其低空排放物对形成雾霾的贡献最大。2014 年 2 月,长

春市政府出台了《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能源结

构调整,2017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 2012 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

低到 65%以下;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提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

供应能力,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城市燃气基

础设施建设,加强燃气供应保障;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

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提高我市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

治理雾霾必须从源头抓起,因此长春市政府在 2014 年 4 月出台了《关于划

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知要求在 2017 年淘汰市区建成区的全部燃煤

锅炉房,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改用集中供热或者改

用天然气;未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改用电、液化石

2

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以淘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同时长春市要全力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这是治理雾

霾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天然气在利用过程中与燃煤相比减少二氧化碳 58%,二氧

化硫 99.99%,颗粒物 95%,是最为理想的清洁能源,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要求。

(2)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旨在增加公司管网输配能力,扩大非居民用气销量。本项目的建成,

既有利于提高天然气供气能力,优化能源结构和解决区域能源供需矛盾,又对促

进区域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

①符合规划要求,满足城市经济发展要求

近几年,吉林省经济快速增长,天然气的利用、普及率也在迅速提高。2010

年吉林省委、省政府与中石油集团高层领导达成加快发展吉林省天然气利用进程、

促进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成为天然气“气化省”的共识。根据省委、省政府“气化

吉林”的战略部署,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能源局 2010 年 4 月提出

了实施“气化吉林”工程工作方案。本项目的实施构成“气化吉林”工程的重要

内容。

根据《吉林省天然气利用规划》(2011-2020)及《长春市燃气专项规划评

审稿》(2011-2020)等有关规划,长春市 2020 年天然气占能源总需求的比例达

到 17%,天然气需求量预计可达 35.37 亿立方米,中心城区天然气用气量在

20.0-29.9 亿立方米,中心城区综合气化率达 100%,周边乡镇组团的综合气化率

达到 98%。

本项目通过建设次高压管线将现有中石油及中石化气源进行连通,气源互为

保障;燃气管网配套结合城市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总体布置,中压主干管线尽快成

环,以提高供气的可靠性;结合目前中压管网布置、实施状况,对中压管网进行

优化,在充分利用现有管网的基础上,减少管网改造量,同时能满足远期供气要

求。

3

总体来说,本项目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气化吉林”

的政策要求和长春市燃气专项规划要求;项目的全面快速建设,不仅有利于燃气

能源的推广使用,更将促进天然气产业的发展,这将使长春市的能源产业结构得

到一定的优化调整,对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支撑作用。

②满足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长春市能源消耗目前仍以燃煤为主,尤其是冬季供热更加重了雾霾天气的形

成,现有能源消费结构与国家能源开发利用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不相称,能源消

费结构优化空间较大,可通过在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等商业用气的

基础上,稳定发展工业用气,扩大天然气汽车、冷热电三联供等高效化燃气应用

领域。

本项目中建设内容之一为将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采暖工程,长春市区现有燃

煤小锅炉总计 5,410 台(总吨位 9,957 吨),本项目规划范围内锅炉 3,851 台,

其中采暖锅炉 5,218.1 吨,生产及商用锅炉 2,124.2 吨。通过燃煤锅炉改造可以大

幅减少燃煤的使用,有效地控制能源消费结构中燃煤和燃油的比例,进一步扩大

天然气清洁能源利用。

总体来说,本项目实施有利于促进长春市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有效改善

长春市空气环境质量。

③提高供气安全保障能力

随着长春市的不断发展,大型工业用户逐步向市区的外围发展,本项目实施

后,对于用气需求较大的工业用户可采用次高压专线直供的方式,以减轻市区中

压管网的供气压力;此外,本项目改造管网为 426.46 公里,包括对目前燃气管

网存在瓶颈的地方进行改造,以及对管网提压后存在安全隐患的中低压球墨铸铁

管进行改造,以达到缓解现有供气压力偏低的情况,从而提高城市燃气供气安全。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城区。

供气对象:供气对象按用户分类,可分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以

及燃气采暖用户,其中以发展非居民用户为主。

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 93,681.62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构成 投资额

一 建设投资 93,391.41

1 建筑工程费 27,928.94

2 设备购置费 19.20

3 安装工程费 50,427.19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525.96

5 基本预备费 8,490.13

二 流动资金 290.21

合计 93,681.62

项目建设期:建设期为 4 年。

项目评价期:20 年。

3、经济效益预测

根据市场需求量预测,并结合长春市现有燃气管网布局,通过水力计算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长春市区次高压及中低压管线二部分,其中新建次高压管线

共 5 条,全长 43 公里,管道设计压力均为 1.6MPa;中低压管网总长度 516.06

公里,其中新建中低压燃气配套管网 89.60 公里,原有燃气管网改造 426.46 公里。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总供气规模达 13.49 亿立方米/年。项目的工程内容如下:

(1)次高压管线工程的主要内容:

管径 长度

名称 建设地点

(mm) (公里)

管线一 城西高—高压调压站至北四环路 DN400 5.0

管线二 合心高—高压调压站至西四环路 DN400 5.0

管线三 汽车厂高—高压调压站至西湖大路 DN400 2.5

管线四 永春高—高压调压站至南四环路 DN400 4.5

四环路次高压管线

管线五 (起点为皓月大路原有 DN400 次高压管线,终点为 DN400 26

彩宇大街原有 DN400 次高压管线)

5

合计 43.0

(2)中低压管网配套工程的主要内容:

燃气管网配套结合城市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总体布置,中压主干管尽快成环,

以提高供气的可靠性;并应结合现状中压管网布置、实施状况,对中压管网进行

优化,在充分利用现有管网的基础上,减少管网改造量,并能满足远期供气要求。

配套工程详见下表:

管道长度

序号 道路名称 管网规格

(km)

1 南阳路—宽平大路 DN400 3

2 普阳街—宽平大路 DN400 2.5

3 四环路(前进大街—亚泰大街) de400 3.5

4 亚泰大街(平泉路—南四环路) de355 8.1

5 胜利大街(人民大街—上海路) DN400 1.3

6 杭州路(西三条街—人民大街) DN400 0.8

7 彩宇大街(卫星路—南环城路) de355 1.5

8 云友路(亚泰大街—卫星路) de355 8.5

9 临河街(卫星路—102 国道) de250 3.1

10 102 国道(皓月大路-硅谷大街) de400 13.0

11 西环城路(青龙路—青林路) de355 1.6

12 东环城路 DN400 2

13 东荣大路(东环城路—北十条街) DN400 4

14 亚泰大街(北四环路—北环城路) de355 3.2

15 北四环路(凯旋路—亚泰大街) de400 2.5

16 硅谷大街(卓越大街—富峰街) DN400 2.8

17 乐群街(荣光路—卫星路) de315 6.5

18 乙一路(彩宇大街—南环城路) DN400 3.0

19 西环城路(新月路—青年路) de355 2.0

20 自立西街(甲二街—西湖大路) DN600 2.5

21 自立西街(西湖大路—革新路) DN400 2.2

22 临河街(东南湖大路—荣光路) de250 4.5

23 临河街(荣光路—四通路) de355 1.5

24 四通路(临河街—东环城路) de355 3.0

25 荣光路(乐群街—洋浦大街) de355 3.0

合计 89.6

(3)中低压管网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

管网改造主要针对目前燃气管网存在瓶颈的地方进行改造,同时对管网提压

后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压球墨铸铁管进行改造,以达到缓解供气压力偏低的情况;

6

并对天然气置换煤气后存在安全隐患的低压球墨铸铁管进行改造。改造工程详见

下表:

管道长度

序号 道路名称 管网规格 备注

(km)

一、瓶颈改造

1 东郊厂天然气出站管线 DN600 2 原有 DN300

2 南湖大路(人民大街—福州街) de315 6.5 原有 de200

3 大马路(亚泰大街—上海路) DN400 3 原有 de250

4 柳影路(青年路—凯旋路) DN400 2.3 原有 DN300

原有 de250

5 湖西路(普阳街—延安大路) de355 2.8

原有 de200

6 延安大路(宽平大路—工农大路) de355 2.5 原有 de160

7 西中华路(安达街—建设街) de400 0.5

8 亚泰大街(东天街—陕西路) de315 2.5 原有 de200

9 新华路(安达街—同志街) de355 1.6 原有 de160

10 西安桥(翔运街—辽宁路) DN300 0.5

11 净月大街(福祉大路—聚业大街) de250 4.0 原有 de160

12 梧桐街(福祉大路—乙二路) de355 2.0 原有 DN200

13 卫星路(人民大街-102 国道) de400 5.7 原有 de250

14 青年路(四环路—柳影路) DN600 2.5 原有 de355

小计 - 38.4 -

二、提压后原有中压球墨铸铁管改造

1 de110 0.40 DN100

2 de160 6.46 DN150

3 de200 12.65 DN200

4 de315 29.60 DN300

5 de355 9.39 DN400

小计 - 58.50 -

三、原有低压球墨铸铁管改造

1 de110 122.20 DN100

2 de160 66.93 DN150

3 de200 57.38 DN200

4 de315 79.06 DN300

5 de355 2.13 DN400

6 de355 1.86 DN500

小计 - 329.56 -

总计 - 426.46 -

4、经济效益预测

7

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 134,551.39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11,707.64 万元,年均净利润 8,780.73 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 15.27%,税后内部

收益率 12.02%,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8.02 年(含建设期),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9.39

年(含建设期)。

5、相关审批程序

2015 年 1 月 30 日,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

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建(表)[2015]6 号),原则上同意公司

本项目的建设。

2015 年 7 月 17 日,长春市发改委出具《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

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长发改审批字[2015]178 号),核准公司实施本项目。

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所涉燃气管道线路走向符合城市总体

规划,管道尽量沿已建或拟建交通设施敷设,以便土地合理利用。本项目管道为

埋地敷设,在施工完毕后,经地貌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对农田耕作和沿线环

境影响不大,管道施工后恢复地面原型,新建管线及其所属设施均不征地。

(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1、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降低偿债风险

天然气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近年来加快固

定资产投资,在报告期内因长春市天然气外环高压环网和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

综合利用项目等资本投入规模较大以及完成了全部煤气用户置换为天然气用户

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加,负债规模随之提高,资产负债率逐

渐上升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规模分别为

60,000.00 万元、97,499.46 万元、173,748.04 万元以及 160,985.10 万元;资产负

债率逐年增大,分别为 48.54%、56.01%、66.35%及 67.02%。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100,000

万元,其中 70,000 万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分别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模拟计算,发行人发行前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假设未来

8

无新增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之“公用事业-燃气行业”全部

上市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对比情况如下表: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1 000407.SZ 胜利股份 49.43% 29.84%

2 000421.SZ 南京公用 47.45% 51.26%

3 000593.SZ 大通燃气 17.77% 27.73%

4 000669.SZ 金鸿能源 54.68% 59.26%

5 002267.SZ 陕天然气 49.43% 48.19%

6 002700.SZ 新疆浩源 19.37% 13.67%

7 600617.SH 国新能源 76.64% 78.02%

8 600635.SH 大众公用 52.84% 56.24%

9 600681.SH 百川能源 84.06% 36.49%

10 600856.SH 中天能源 47.93% 69.74%

11 600917.SH 重庆燃气 52.52% 54.09%

12 601139.SH 深圳燃气 51.20% 52.19%

同行业全部上市公司平均值 50.28% 48.06%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39.11% 41.39%

长春燃气(发行前) 66.35% 67.02%

长春燃气(模拟发行后) 46.58% 49.25%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供应业务,可比上市公司选取标准为“公用事

业-燃气行业”中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的上市公司,不包括主业为城际长输

管道运营业务、加气站等其他燃气上市公司,因此可比上市公司包括大通燃气、

金鸿能源、新疆浩源、重庆燃气及深圳燃气等 5 家上市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35%和 67.02%,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分别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模拟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将

分别下降至 46.58%、49.25%。

①与同行业全部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比较

如上表所述,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计算的发行后资产负债率略低

于同行业全部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模拟计算的资产负债率略

高于同行业全部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比较

9

如上表所述,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模拟计算的资

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2、降低金融机构借款规模、减少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近年来由于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加,公司对金融机

构借款规模随之提高,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对金融借款规模为

160,985.1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短期借款 81,000.00 82,834.64 28,500.00 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997.71 19,996.00 - -

其他流动负债 10,917.40 10,917.40 18,999.46 -

长期借款 59,070.00 60,000.00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60,985.10 173,748.04 97,499.46 60,000.00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责和其他流动负债系核算招银租赁金融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随着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规模的增长,公司利息支出(含资本化利息)金额

不断增加,影响了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6.72 -32,698.75 2,431.35 3,819.81

利息支出 3,738.94 5,610.09 4,044.81 2,082.69

其中:资本化 1,118.57 2,779.82 3,256.25

费用化 2,620.37 2,830.30 788.56 2,082.69

费用化利息占归属于上市公

1916.60% -8.66% 32.43% 54.52%

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 2,082.69 万元、4,044.81 万元、5,610.09

万元和 3,738.94 万元,导致公司到期付息压力较大,并大幅侵蚀公司利润。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将有效减轻公司到期付息压力,减

少财务费用规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吉林省“气化吉林”

战略规划、长春市天然气专项规划和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

展前景和社会效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计划是根据长春市天然气规划部署

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而慎重决策的,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天然气供气水平显著

上升,盈利能力得到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将进一步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利于长春市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根本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本实

力将得以增强,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

和抗风险能力。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

有所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的建成、达

产,预计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同时,本次募集资金还将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财务费用支出大幅下降,短期偿债风险将逐步化解,减轻了公司发展的负担和提

升了盈利能力,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性能力。

(三)进一步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长春燃气是国内最早提供城市管道燃气的供应商之一,也是吉林省最大的管

道燃气供应企业和唯一的燃气板块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长港燃气以 52,570

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进一步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大力支持

的态度,有利于促使公司股价处于合理水平,进而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之签章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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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春燃气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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