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1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融圣先生的通知,陈融圣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并将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陈融圣先生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是否为 本次解 本次解
第一大 除质押 除质押
股东 解除质押
股东及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期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股数
一致行 持股份 股本比
动人 比例 例
东方证券
陈融圣 否 10,000,000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股份有限 13.10% 0.91%
公司
合计 -- 10,000,000 -- -- -- 13.10% 0.91%
陈融圣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将其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占其本人持股
总数的 26.1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其中,所持公司 10,000,000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 13.10%,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9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办理完成解除质押
手续。
二、陈融圣先生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本次质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名 质押 押占其 押占公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称 股数 所持股 司股本
致行动人
份比例 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
陈融圣 否 10,000,000 2016 年 9 月 6 日 2017 年 9 月 5 日 13.10% 0.91%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000,000 -- -- -- 13.10% 0.91%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 76,354,55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6.9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6,354,556 股,
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7%。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陈融圣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75,940,000 股,占
陈融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99.4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3%,其中:处于质
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 0 股;处于质押状态的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5,940,000 股,占陈融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 99.4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93%。(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监许可[2013]1480 号《关于核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陈融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成功
收购新东网 100%股权。
根据本公司与陈融圣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
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二)》,陈融圣等 10 名交易对
方与公司约定:新东网于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4,140 万元、4,760 万元(以下称“承
诺净利润数”)。
若新东网在盈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
利润数,陈融圣等新东网原股东需向公司做出补偿,且以公司向陈融圣等人发行
的股份为补偿方式。
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东网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均已实现承诺的净利润数,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陈融圣先生等 10 名交易对方对
新东网利润实现承诺已履行完毕。
备查文件:
《交易成交单》
《交易协议书》
《解除质押申请单》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