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6-08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000566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 19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层 1905、1906、1907、1908 号
二〇一六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1、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摘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本次行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海南海药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将达到34.08%,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由于收购人已承诺自本次发行
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中国
证监会于2014年10月23日公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于
2014年11月23日实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后,
收购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办
理股份登记手续。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 5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 5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5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 6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 6
(一)主营业务情况....................................................................................................... 6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 6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 7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7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7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8
一、本次收购目的................................................................................................................... 8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8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一)收购人已履行的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 ............................................................... 8
(二)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 ........................................................... 8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9
一、收购人收购前后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9
二、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之主要内容 ........................................................................... 9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 9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 9
(三)认购股份金额及认购股票数量 ......................................................................... 10
(四)合同生效条件..................................................................................................... 11
(五)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 11
(六)违约责任............................................................................................................. 12
三、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收购报告书摘要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
指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海南海药/发
指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66
行人
南方同正/收购人 指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本次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南方同正发行
指
发行 130,825,9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财务顾问/国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 19 层 1905、1906、
注册地址
1907、19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悉承
注册资本 6,000.6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 8 月 2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经济性质 自然人控股
经营期限 2001 年 8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
原营业执照号 440301104933107
原税务登记号 440300731130888
原组织机构代码证 7311308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1130888J
股东名称 刘悉承、邱晓微、陈定平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经营范围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咨询。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盛唐商务大厦西座 19 层 1905、1906、
通讯地址
1907、1908 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55-83200184
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同正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刘悉承 邱晓微 陈定平
83.33% 16.66% 0.01%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悉承持有南方同正 83.33%的股份,为其实际
控制人。
刘悉承(曾用名:刘乔堡、刘悉),男,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
籍,身份证号:51020219621027****,住所:重庆市。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
日,刘悉承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海南海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南方同正及其
实际控制人刘悉承控制的主要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同正持股 铅酸蓄电池的制造
1 15,803.34
(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847) 16.32% 和销售
南方同正持股
2 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 房地产项目开发
100%
有色金属、黑色金
会东县南方同正金渝矿业有限责 南方同正持股
3 100.00 属、加工、洗选配
任公司 100%
矿、销售
汽车设计及销售;
南方同正持股
4 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
85%
销售
锂电池及相关电池
南方同正持股
5 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材料和用具的制
61.67%
造、销售
除上述企业外,南方同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情况
南方同正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实业投资。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分别为 11.08 亿元、14.42 亿元和 23.60 亿元。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南方同正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78,615.31 415,657.41 388,604.73
总负债 386,333.39 278,687.80 260,051.3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1,691.85 992.77 2,342.03
资产负债率(%) 66.77 67.05 66.92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35,998.47 144,188.33 110,842.12
利润总额 46,494.04 10,089.20 6,578.69
净利润 42,740.77 6,467.31 3,927.05
净资产收益率(%) 22.23 4.72 3.05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同正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同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职务 家或者地区的居
住地
留权
刘乔堡、
刘悉承 51020219621027**** 中国 董事长 重庆 否
刘悉
董事、
邱晓微 无 51020219640115**** 中国 重庆 否
总经理
陈定平 无 44142119620710**** 中国 董事 广东 否
周庆国 无 51030319690227**** 中国 监事 重庆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表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方同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在境内、境外持有或
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形除海南海药外,其他企业详见“本
节-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
心企业情况-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的
信息。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南方同正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所发行的部分股票,进一
步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大力支持的态度,说明其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
心并看好未来发展前景。南方同正通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给发行人带
来新的资金支持,以满足其在市场开拓新业务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资金需求,缓
解资金压力,同时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为发
行人实现长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核心盈利能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上市公司股份计划。但是,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发生
前述行为的可能,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收购人已履行的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收购人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2015
年 11 月 23 日及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 7 月 27 日召开
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 年 4 月 2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并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领取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53 号)核准批文。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收购前后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前,南方同正持有发行人 324,529,776 股股份,占海南海药总股本
的 29.75%,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自然人刘悉承为其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南方同正持有发行人 455,355,6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4.08%,南方同正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悉承为海南海药实际控制人。
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协议之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海南海药
乙方:南方同正
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
甲、乙双方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本次发行的
询价结果对《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确定及补充。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2、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
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
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
述发行底价。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乙方认购
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
则乙方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股份认购协议》确定本次交易发行价格为 12.23
元/股。
3、限售期:乙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限售期届满后,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甲方股票应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4、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按照甲方
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及本协议的约定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
日期一次性将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将其划入甲方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股份认购协议》确定本次交易认购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应按主承销商或
者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协议约定
的认购价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
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38920188000027385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系统内行号 303584038928
汇款用途:认购海南海药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甲方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规定确认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认股款后,甲方
尽快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
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三)认购股份金额及认购股票数量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含)25,500 万股(注),最终发行数量
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注:因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 10 股转增 10 股,故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增至不超过(含)51,000 万股。
根据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股份认购协议》确定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中的 130,825,900 股。
2、乙方以现金方式按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进行认购,乙方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金额不低于(含)160,000 万元。
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
为: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金额/本次非公
开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股份认购协议》确定乙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金额为 1,600,000,757 元整。
3、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之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甲方
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数量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乙方认购数
量亦做相应调整。
(四)合同生效条件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在下述
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
(3)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乙方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合同以本条第 1 款所列条件的最后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股份认购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正式生效。
(五)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
款、前置条件。
(六)违约责任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
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
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
或/和(2)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3)其他不可抗
力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不构成双方违约,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股份认购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
的义务或者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并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
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缴款通知书》中规定的
时间足额支付股份认购款的,乙方有权不退回甲方已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如
因此导致乙方本次发行方案变更并给甲方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对
象造成因股份认购价格变更所产生差价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三、本次收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是由于收购人南方同正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收购人
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新股,自发行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存在如下股权质押情
况:
序号 质权人 质押股数(股) 质押时间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20,000,000 2016 年 06 月 06 日
忠县支行
11,85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850,000 2016 年 05 月 30 日
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00,000 2016 年 05 月 05 日
7,700,000 2016 年 05 月 30 日
40,000,000 2016 年 05 月 25 日
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2016 年 05 月 30 日
38,300,484 2015 年 03 月 06 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3,000,000 2015 年 05 月 26 日
5
国贸支行 38,300,484 2016 年 05 月 30 日
3,000,000 2016 年 05 月 30 日
7,594,226 2015 年 08 月 10 日
8,217,782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3,040,000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880,000 2016 年 01 月 27 日
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00,985 2016 年 04 月 18 日
8,600,764 2016 年 05 月 16 日
50,033,757 2016 年 05 月 30 日
3,338,900 2016 年 08 月 11 日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收购人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收购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
刘 悉 承
2016 年 9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
刘 悉 承
2016 年 9 月 8 日
收购报告书摘要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股票简称 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 000566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
九路盛唐商务大厦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
收购人名称 收购人注册地 西座 19 层 1905、
司 1906 、 1907 、 1908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是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司实际控制人 否 √
是 √ 2家
收购人是否对境 是 √ 1家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
否 □
内、境外其他上市 否 □ 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
回答“是”,请注明公
公司持股 5%以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的控制权
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收购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24,529,776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29.75%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
变动数量:增加 130,825,900 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加 4.3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或 是 □ 否 √
潜在同业竞争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
持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增持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 √ 否 □
情况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是 □ 否 √
表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附表》之签章页)
收购人: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
刘 悉 承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