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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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7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签署三方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5,199,988.40 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34,113.2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15,665,875.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 916,630,070.28 元。已由主承销

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 1112 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

对此次募集资金净额开设 2 个专项账户,按项目用途分别存储募集资金,各账

户信息如下:

1、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250100004200000265

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金额(人民币元):796,630,070.28

用途: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51067643817

银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 2022 号国际金融大厦

金额(人民币元): 120,000,000.00

用途: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87.48 万元,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87.48 万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

专字【2016】第 1832 号”《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87.48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

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

情况,为了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拟

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理财产品。

公司承诺该项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

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

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核准,深圳市雄韬电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

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 93,520 万元。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306,000,000 股增至 350,113,207 股。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一)。根据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修订后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决

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附件(一):

1、原章程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6,000,000.00 元。

修改后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113,207.00 元。

2、原章程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6,000,000 股,所有股份均为

普通股。

修改后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0,113,207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

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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