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16-073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框架性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具体合同价格、
项目实施时间、供货设备等内容将在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中予以确定,协议的付
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会存在不确定风险。
3、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16年9月6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乙方”)与汉华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环境” 或“甲方”)签订了《大
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2×12MW)热电联产项目框架性合作协议》,
合同总金额暂定为32,000.00万元。
二、 协议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汉华环境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广安门路9号1号511
法定代表人:孙世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修
复;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项目投资;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介绍
汉华环境是一家从事环保产业资源整合,致力于绿色生物质能源开发和利
用,为政府企业提供城乡固废协同转化生物质能源解决方案,积极推动PPP模式
服务于生物质能源领域,打造成科研、咨询、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为
一体的生物能源全产业链服务商。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
司,经营范围为生物质秸秆发电。
本公司以先进的高效汽轮机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承接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
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和
工程建设服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合同金额:根据前期可研预算,项目合同总金额暂定人民币叁亿
贰仟万元(小写:32,000.00万元)。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拿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
确保该项目的合法性,保证项目的开工、建设、投运等过程的顺利进行。
2、甲方负责与电力公司沟通并完成接入网的所有手续,保证项目发电后能
正常并网。
3、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原料的组织、收集点的建设和建设
完工后的运营等工作。
4、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甲方以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
质押给乙方,对乙方的建设资金进行担保。
5、项目实施期间,甲方负责与当地政府、社会民众的关系协调,保证乙方
人员安全和项目正常进行。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期内乙方所承担工作范围电站设计、设备采购、设备
安装、建设、土建(零米以下除外)等工作,保证提供给该项目设备技术的安全
性、先进性和长期运行的经济性。
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3、在本框架合作协议签定后,乙方应积极开展后续相关工作,且乙方在开
展工作同时需及时跟甲方进行交流和沟通。
(四)项目进度计划
1、待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到位、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后,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2、项目建设期为合同生效后14个月,资金回收期为项目投运后不超过48 个
月。
(五)结算方式
1、正式合同签订后,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支付1,000万元预付款,
预付款可分两次到账,每笔资金500万元。
2、项目建成后,机组通过168小时运行,甲方即启动项目贷款,项目贷款到
账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剩余款项在2年内付清。
3、项目投运后,在合同款项结清之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合同款项结清
后双方进行所有权移交。
4、具体合同付款方式在正式合同中规定。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确定甲、乙双方的合作意向,作为双方开展下一步工
作的依据和基础,未尽事宜另议。
(七)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9月6日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体现了公司以高效汽轮机为核心的小型发电岛成套技术进
一步得到市场认可,展现出公司技术创新优势及集成服务能力,随着该项目的持
续推进,将对公司业务推广及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框架协议的签订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
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的协议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
七、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性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具体合同价格、
项目实施时间、供货设备等内容将在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中予以确定,协议的付
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会存在不确定风险。
3、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九、备查文件
1、《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2×12MW)热电联产项目框架
性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