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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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2 号”文核准,深圳市朗科

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智能”、“发行人”、“公司”)1,500 万股

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已承诺在发

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Longood Intelligent Electric Co.,LTD

法定代表人: 刘显武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发行前),6,000 万元(发行后)

设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0 日设立, 2012 年 10 月 26 日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排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8-4#

厂房

网址: www.longood.com

经营范围: 电子智能控制器、开关电源、照明电源、传感器、动力电池产品、

1

电脑及周边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

化产品、LED 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的研发

与销售,电子元件的销售,嵌入式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

子智能控制器、开关电源、照明电源、传感器、动力电池产品、电

脑及周边电子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

产品、LED 产品、电子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的生产

2012 年 9 月 25 日,朗科有限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关于将朗科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朗科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约定以朗科有限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107,423,401.98 元,

按照 1:0.4189 的折股比例折为 45,000,000 股股本,整体变更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62,423,401.98 元计入资本公积。朗科有限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及人员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2012 年 9 月 26 日,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2]3-5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朗科智能 13 位发起人股

东已缴足全部股本。2012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947063,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显武。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从事电子智能控制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

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锂电池保护、LED 和 HID 照明电源等领域。 电

子智能控制器是设备、装置、系统中的控制单元,控制其完成特定的功能要求,

在终端产品中扮演“神经中枢”及“大脑”的角色。电子智能控制器一般是以微

处理控制器(MCU)芯片或数字信号处理器(DSP)芯片为核心,在其中置入

定制设计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并经过电子加工工艺,实现终端产品的特定功能。

公司的电子智能控制器产品主要包括两大类:电器智能控制器、智能电源及控制

器。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2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6]3-49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货币资金 11,565.60 10,299.41 8,950.09 9,264.30

应收票据 374.84 115.00 436.27 394.41

应收账款 11,573.55 13,513.67 9,349.29 8,142.59

预付款项 207.69 78.01 73.08 160.61

其他应收款 235.64 323.23 308.89 57.08

存货 10,524.26 10,817.97 7,078.36 7,551.49

其他流动资产 906.26 596.76 801.87 185.79

流动资产合计 35,387.83 35,744.05 26,997.85 25,756.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0 15.00 15.00 15.00

长期股权投资 - - - 1,008.00

固定资产 12,691.82 6,742.23 2,263.27 1,586.33

在建工程 4,130.43 7,343.55 5,999.38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无形资产 2,848.52 2,842.87 2,909.17 1,286.42

长期待摊费用 144.26 66.98 22.50 1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8.49 232.40 137.13 119.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2.2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78.53 17,285.32 11,346.44 4,026.68

资产总计 55,466.35 53,029.37 38,344.29 29,782.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短期借款 500.00 500.00 500.00 -

应付票据 7,723.62 4,879.91 1,156.12 744.10

应付账款 15,946.08 18,705.77 13,903.27 10,847.52

预收款项 666.28 1,229.12 316.63 400.19

应付职工薪酬 1,030.91 1,786.43 1,360.59 1,052.46

应交税费 415.28 588.73 502.98 291.89

其他应付款 153.16 146.19 108.54 172.35

其他流动负债 - - - 70.59

流动负债合计 26,435.32 27,836.15 17,848.12 13,579.10

非流动负债 300.00 - - -

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负债合计 26,735.32 27,836.15 17,848.12 13,579.10

股本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资本公积 6,242.34 6,242.34 6,242.34 6,242.34

盈余公积 1,524.20 1,524.20 972.36 497.45

未分配利润 16,464.49 12,926.68 8,781.47 4,96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731.03 25,193.22 20,496.17 16,203.8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731.03 25,193.22 20,496.17 16,203.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466.35 53,029.37 38,344.29 29,782.94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215.02 71,376.09 58,792.88 53,097.86

减:营业成本 33,010.71 57,845.58 47,776.15 44,037.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3.76 371.39 359.54 350.36

销售费用 565.18 1,003.40 859.53 791.22

管理费用 2,575.57 4,944.52 3,739.45 2,771.85

财务费用 -210.08 -672.95 -222.81 27.25

资产减值损失 135.42 758.86 409.99 228.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99 4.9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3,894.46 7,125.29 5,865.03 4,895.26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91.12 349.13 546.35 138.67

减:营业外支出 1.88 33.40 3.80 7.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8 33.2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3,983.70 7,441.02 6,407.59 5,026.9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45.89 1,168.97 1,080.26 797.1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3,537.81 6,272.05 5,327.33 4,229.75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7.81 6,272.05 5,327.33 4,229.75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537.81 6,272.05 5,327.33 4,229.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3,537.81 6,272.05 5,327.33 4,229.75

4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

总额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52.51 57,746.88 48,392.86 39,938.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7.59 2,849.84 1,512.69 803.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97 446.25 628.98 261.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13.07 61,042.97 50,534.53 41,003.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797.55 35,016.72 29,565.81 21,909.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824.92 12,139.30 8,865.08 7,379.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9.26 2,640.57 2,309.29 3,406.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1.64 2,316.66 3,308.54 2,50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43.36 52,113.25 44,048.72 35,204.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9.71 8,929.72 6,485.81 5,798.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02.0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0 39.63 41.17 0.3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1.20 39.63 1,543.17 0.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384.19 6,758.03 8,614.00 2,355.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5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9.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84.19 6,758.03 9,114.00 2,374.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2.99 -6,718.40 -7,570.83 -2,373.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 500.00 -

5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 5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57 1,603.54 1,035.00 -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7 2,103.54 1,035.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 -1,603.54 -535.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93.92 298.62 60.76 -75.7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9.93 906.40 -1,559.26 3,348.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67.95 7,461.56 9,020.82 5,671.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78.03 8,367.95 7,461.56 9,020.82

4、 主要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1.34 1.28 1.51 1.90

速动比率 0.94 0.90 1.12 1.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55% 47.68% 41.31% 37.8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20% 52.49% 46.55% 45.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1 6.24 6.72 6.99

存货周转率(次) 3.09 6.46 6.53 6.1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74 1.56 1.73 2.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73.37 8,071.22 6,667.31 5,303.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537.81 6,272.05 5,327.33 4,229.75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3,470.82 6,015.20 4,872.46 4,113.7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5 1.98 1.44 1.29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20 -0.35 0.74

基本每股收益 0.79 1.39 1.18 0.94

稀释每股收益 0.79 1.39 1.18 0.94

每股净资产 6.38 5.60 4.55 3.6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18% 0.05% 0.06% 0.00%

占净资产的比例

6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1,5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1,500 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不进行

网 下 询 价 和 配 售 。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1,500 万 股 , 中 签 率 为

0.0162723924%,认购倍数为 6,145.38 倍。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14,952,798 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 47,202 股,弃配比例为

0.3147%,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即主承销商包销股份

数量为 47,202 股。

5、发行价格:22.52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8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4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市净率为:2.53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7、股票锁定期: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8、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80.00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5,497.1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82.82 万元。天

健会计师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3-111 号《验资报告》。

7

9、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0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91 元(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0、发行后每股收益:1.00 元(按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刘显武,董事刘显胜、潘声旺、吴晓成、廖序,监事黄旺辉、

何淦,高级管理人员乔治江,股东肖凌、褚青松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董事(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

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富海银涛拾号、上海遵道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鼎科投资、鼎泉投资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8

股东郑勇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

应调整。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朗科智能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后朗科智能股本总额为 6,000 万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占朗科智能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不少于 200 人;

(五)朗科智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

形:

(一)保荐人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

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人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9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融资。

(五)保荐人与发行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作为朗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

已在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朗科智能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朗科智能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朗科智能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朗科智能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本保荐人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人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

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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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

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 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

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 通过《保荐协议》约定确保保荐人对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的知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情权,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

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建

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

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为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发表意见 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资金;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以及中国证监

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会关于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意见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

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

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 息

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进

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行实地专项核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 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和保荐协议约

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 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

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内,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其他不当行为的,督促发行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

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

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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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 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

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 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人履行保

职责的相关约定 荐工作,为保荐人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亦依照

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对发行

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所出

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时,可以与该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

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姚浩、路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60833082

传 真:010-60833083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朗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

朗科智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朗科

智能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朗科智能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12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姚 浩 路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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