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

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均没有作为激励对象。

6、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

后,认为: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富邦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