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4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未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出 具的 证 监 许 可
[2016]875 号《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海南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4,623,938,54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 3.5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6,553,699,973.2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150,115,693.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03,584,279.59 元。上述资金
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19)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
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
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1,218,218.1790 万股增加到 1,680,612.0330 万股。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海南航空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航空”)及其全资子公司
American Aviation LDC.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
本次发行而被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前持股情况 非公开发行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
股东 比例
持股总数 持 股 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
(股) (%) (股) (%)
大新华航空 4,089,167,580 33.57 4,089,167,580 24.33 -9.24
American
Aviation 216,086,402 1.77 216,086,402 1.29 -0.48
LDC.
合计 4,305,253,982 35.34 4,305,253,982 25.62 -9.7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大新华航空的持股比例虽有下降,但大新华航空仍处于控
股股东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大新华航空及其全资
子公司 American Aviation LDC.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