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6 证券简称:*ST 易桥 公告编号:2016-067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9 月 5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向彭聪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7 号)核准,向彭聪
发行 78,130,329 股股份、向百达永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5,768,340
股股份、向新疆泰达新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2,944,20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同时核准向连良桂、智尚田 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46,842,877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2.3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93,250,917.6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6]135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9,900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企业管家(北
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管家”)进行增资,用于智慧企业孵化
云平台项目、企业大数据中心平台项目建设。
公司将在企业管家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后,即向企业管家公司实施增资,
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实施后,公司尚有 494,250,917.60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2,920.43 万元(不含募集资
金),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的同时尚需归还即将到期约 12,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为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提前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公司目前平均融资
成本计算,公司预计每月可节省财务费用 50 万元(12 个月内预计可节约财务费
用约 600 万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及批准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归还银行借
款本金及利息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
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
风险投资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或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七、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
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使用。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中
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易桥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