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6年8月30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内容,作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共同增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
资管”)根据发展规划,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进株式会社韩亚银行(以下简称“韩
亚银行”)作为新增投资者,公司、朗姿资管和韩亚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朗姿
股份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关于增资北京朗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
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朗姿资管更名为“北京朗姿
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将出资 65,000 万元人民币对朗姿资管进行增资,
韩亚银行将出资 25,000 万元人民币对朗姿资管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朗
姿资管注册资本将由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朗
姿资管 75%的股权,韩亚银行持有朗姿资管 25%的股权。增资各方均以货币方
式出资,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持续推进公司“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的战
略布局,围绕“女装、婴童、化妆品、医美”四大板块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资源整
合,为所投及拟整合的项目提供系统化及专业化的服务,加快促进产业之间的协
同效应。本次投资定价遵循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本
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子公司拟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阿卡邦 (以下简称“阿卡邦”)与
珠海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众”)共同签署《阿卡邦(中国)
日用品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拟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
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阿卡邦(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阿卡邦认缴5,100万元,朗姿股份认
缴3,900万元,珠海国众认缴1,000万元。合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投资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快推进“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战略,促
进公司所投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国内的引进和推广。本次投资定价遵循公允性的
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