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6年8月30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成
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共同增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公司“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的战略布局,围绕“女装、婴童、
化妆品、医美”四大板块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资源整合,为所投及拟整合的项目提
供系统化及专业化的服务,加快促进产业之间的协同效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朗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资管”)根据发展规划,拟进行增资扩股
并引进株式会社韩亚银行(以下简称“韩亚银行”)作为新增投资者,公司、朗姿
资管和韩亚银行三方共同签署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关于增
资北京朗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
资协议,朗姿资管更名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将出资65,000
万元人民币对朗姿资管进行增资,韩亚银行将出资25,000万元人民币对朗姿资管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朗姿资管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朗姿资管75%的股权,韩亚银行持有朗姿资管25%
的股权。增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有 关 本 投 资 的 详 细 内 容 ,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韩亚银行共同增资子
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子公司拟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战略,促进公司所投企业的产品和服
务在国内的引进和推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株式会社阿卡邦 (以下简称“阿卡
邦”)与珠海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众”)共同签署《阿卡邦
(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拟在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阿卡邦(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阿卡邦认缴5,100万元,
朗姿股份认缴3,900万元,珠海国众认缴1,000万元。合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有关本投资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关于设立中外合资
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韩亚银行关于增资北京朗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阿卡邦(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