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6-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2016 年 9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2016 年 9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6 日 15:00 。
4、会议召开点:公司二楼股东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911,353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40.90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6,200,451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8.36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710,902 股,
占公司总股数的 2.541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710,90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2.5418%。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
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911,353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10,902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91,911,353 股,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2 名,表决结果为:
2.1 选举邰正彪先生为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6,200,4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邰正彪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2.2 选举黄春燕女士为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6,200,45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黄春燕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91,911,353 股,本次应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表决结果为:
3.1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6,200,45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张居忠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2 选举尤佳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200,4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尤佳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3.3 选举方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200,4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未参加投票。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方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本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一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91,911,353.00 股,本次应选举监事 2 名,表决结果为:
4.1 选举冯春兰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20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冯春兰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4.2 选举王安春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6,200,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00%,王安春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陈晓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