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9-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海润光伏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目录

一、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三、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四、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与参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的议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

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

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

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

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

各项权益。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

会推选一名监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

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法行使

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

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

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

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三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大会主持人:

大会时间:2016年9月12日14:30

大会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行政楼

一、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并推举大会监票人3名

三、审议: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与参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监票人进行点票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四

议案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太阳能”)

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鑫辉

太阳能与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租赁”)签订《有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保理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9500 万元。

公司与创维租赁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鑫辉太阳

能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

限为 33 个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银票、信用证和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拟用账面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机器设备与上海电气租

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公

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40亿元

人民币,担保期限为5年。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

源(太仓)有限公司拟用账面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1.64亿元机器设备与上海电气

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64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5年。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议案四《关于与参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国际有限公司(Hareon

International Co.,Ltd)拟分别与Renew Mega Solar Power Pvt. Ltd.(以下简称

“Renew Mega”)、ReNew Solar Energy (Telangana) Private Limited.(以下

简称“ReNew Solar”)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拟向其销售太阳能组件。

根据相关安排,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Hareon Power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拟分别持有Renew Mega、ReNew Solar 49%的股

份。公司副总裁张杰先生拟担任Renew Mega、ReNew Solar的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五)项的规定,Renew Mega和

ReNew Solar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议案详见2016年8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参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议案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减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特斯维能源”)、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应收

账款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海润电力拟通过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斯

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对科左中旗国电中兴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电站项目、遵化市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站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

向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贷款人民币 3 亿元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整,担保期限为 48 个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整,担保期限为 48 个月。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

重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盘活企业资产,加速资金周转,促进经营发展,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以下简称

“长城资产”或者“债权人”)拟就相关债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长城资产拟协议受让海润光伏对合肥海润享有的共计人民币 5,055 万元应

收款债权,长城资产拟对海润光伏支付债权受让对价人民币 5,000 万元。长城资

产受让该债权后,对债务进行重组,由合肥海润作为债务人、海润光伏作为共同

债务人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债权存续期间由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孟广宝先

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润光伏以其享有的合肥海润的 11%的股权为该项

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本 议 案 详 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5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