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6-03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9月5日(周一)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4日(周日)~
2016年9月5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4
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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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刘学军
鉴于公司代理董事长洪申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担任主持人,根据《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学军为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
份235,762,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75,356
股)的45.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7.公司董事共4人出现会议,公司监事共2人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除外)共5人列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2人。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议案表
决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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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并承诺回购、及作为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
和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 235,792,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71,5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本议案同意 235,792,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71,53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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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黄瑞玲:获得选票 235,792,7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71,539 票。
选举结果:当选。
张海波:获得选票 235,762,7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41,539 票。
选举结果:当选。
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钟俊:获得选票 235,792,7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71,539 票。
选举结果:当选。
曹光明:
获得选票 235,762,77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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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 99.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741,540 票。
选举结果:当选。
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黄瑞玲、张海波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钟俊、曹光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上述当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郑建彪的辞职报告自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日起生效,即日起,郑建彪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继伟、章然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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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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