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6-056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9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交易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下午
15:00至2016年9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80 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4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1) 选举张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戴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郑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张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独立董事:
(1) 选举罗建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夏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陈长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与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邵立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甄梦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3、《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6年9月6日
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
年9月20日17: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在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4
号楼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5)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签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传世、范晓倩
电话:010-65800931、65800000
传真:010-65800000-8166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312
2、投票简称:邦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议案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张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1
1.1.2 选举戴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1.1.3 选举郑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3
1.1.4 选举张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4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 选举罗建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1.2.2 选举夏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1.2.3 选举陈长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邵立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1
2.2 选举甄梦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
3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00
4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00
5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6.00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7.00
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
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
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1.1.1 选举张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戴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郑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4 选举张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1.2.1 选举罗建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夏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陈长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股数
2.1 选举邵立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甄梦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5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注:1、对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议案1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
2、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监)事
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3、对议案3、4、5、6,请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划“√”进行选择,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三: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