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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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庆文先生、戴芙蓉女士、郑志伟先生、张丽红女士、

罗建钢先生、夏志宏先生、陈长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罗建钢

先生、夏志宏先生、陈长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

期即将届满,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

等,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根据上述3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

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二、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评估,认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本届董事会薪酬是依据公司企业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终止互联

网金融保险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活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亦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

投资。因此,同意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酆广增

刘明辉

罗建钢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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