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6-004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
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4 名,
亲自出席董事 13 名,委托出席董事 1 名,于研独立董事委托吴志军
独立董事表决。会议由陈宗权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梁宗敏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副行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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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梁宗敏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宗敏先生
符合担任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副行长的情形;同
意聘任梁宗敏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梁宗敏,男,出生于 1963 年 8 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
师,现任本行党委委员、授信评审部总经理。曾任本行汇通支行信贷
科科长、副行长,本行聚兴支行副行长、行长。
梁宗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梁宗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银监局”)核
准,自贵州银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伟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伟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伟先生符
合担任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副行长的情形;同
意聘任张伟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
张伟,男,出生于 1974 年 3 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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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曾任本行白云支行营业
部副主任、营业部主任,本行兴筑支行行长助理,本行白云支行行长
助理、副行长、行长。
张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贵州银
监局核准,自贵州银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虹檠先生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虹檠先生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
李虹檠,男,出生于 1982 年 10 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曾任职于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曾担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置营业用房的
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使用人民币 10,167 万元购置建筑
面积合计约 6,728 平方米的三处营业用房,并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
其转授权人办理房产转让具体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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