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4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08 月 30
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景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8 人。董事彭建文先生、王明高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
高管和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9月6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金”)申请借款额度不
超过 4,8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并根据控股股东
实际融资成本确定,但年利率不超过 6.5%。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
需要循环提取使用。
鑫汇金系公司控股股东,鑫汇金法定代表人刘锋先生任公司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
司实际控制人孙景涛先生、鲍喜波先生、刘锋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向控股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9月6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