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编号:临 2016—065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厂房)征收补偿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包头市政府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道路修建工程的建设需要,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昆区政府)决定征收公司位于该沿线内的
部分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
收补偿条例》及《包头市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昆区政府签订了《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国有土地
地上房屋(厂房)征收补偿协议》。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 13,951.59 平方米,
根据土地估价评估报告价格确定,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
属物等)为人民币 14,258,914.00 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万捌仟玖佰壹拾肆
元整)。
二、征收补偿款支付时间
协议签订后 5 日内,昆区政府先行支付公司 60%补偿款,计 8,555,348.00
元;待所有地上物拆除后支付 25%补偿款,计 3,564,728.00 元;剩余 15%补偿款,
计 2,138,838.00 元,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三个月内昆区政府一次性付清。
三、本次征收补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补偿款记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核算,预计增加公司 2016 年度收益约 1,250 万元。对公司 2016 年度具体收益
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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