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关于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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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8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电气”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鉴于相关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赛摩电气,股票代码:300466)已按有关规定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已达到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继续停牌。

根据目前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与厦门积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江苏创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创新”)及江苏高科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科”)

股东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厦门积硕股东签订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厦门积硕》

1、本次收购的总体方案

赛摩电气拟采用向厦门积硕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厦门积硕

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方式、方案在赛摩电气对厦门积硕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由赛摩电气和厦门积硕协商决定。

2、标的资产的作价

各方初步约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赛摩电气聘请的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法等两种方式对拟收购股权进行评估,以评估

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各方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协议为准。

3、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收购的具体发行价格将不低于赛摩电气停牌前60日或20日均价的90%,

具体发行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发行数量为最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中

股份支付部分除以最终双方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4、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

行,具体由各方协商决定。

5、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厦门积硕将就完成本次重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如未

实现承诺净利润,厦门积硕将对赛摩电气进行补偿。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将严格

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各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与江苏创新股东签订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江苏创新》

1、本次收购的总体方案

赛摩电气拟采用向江苏创新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苏创新

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方式、方案在赛摩电气对江苏创新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由赛摩电气和江苏创新协商决定。

2、标的资产的作价

各方初步约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赛摩电气聘请的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法等两种方式对拟收购股权进行评估,以评估

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各方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协议为准。

3、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收购的具体发行价格将不低于赛摩电气停牌前60日或20日均价的90%,

具体发行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发行数量为最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中

股份支付部分除以最终双方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4、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

行,具体由各方协商决定。

5、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江苏创新将就完成本次重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如未

实现承诺净利润,江苏创新将对赛摩电气进行补偿。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将严格

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各方协商确定。

三、公司与江苏高科股东签订的《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江苏高科》

1、本次收购的总体方案

赛摩电气拟采用向江苏高科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苏高科

全部或部分股权,具体交易方式、方案在赛摩电气对江苏高科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完成后由赛摩电气和江苏高科协商决定。

2、标的资产的作价

各方初步约定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赛摩电气聘请的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法等两种方式对拟收购股权进行评估,以评估

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各方最终签署并生效的正式协议为准。

3、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

本次收购的具体发行价格将不低于赛摩电气停牌前60日或20日均价的90%,

具体发行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发行数量为最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中

股份支付部分除以最终双方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4、股份锁定及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

行,具体由各方协商决定。

5、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江苏高科将就完成本次重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如未

实现承诺净利润,江苏高科将对赛摩电气进行补偿。业绩承诺及补偿事宜将严格

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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