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1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杨登瑞、林兴、马昆、韩东平、何慧梅,监事叶正猛、
王锦岐、钟赟,副总经理王钟声,原财务负责人相子强,总经理助理
孙景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
“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6】8号-18号),
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黑龙江证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针对公司2014年向子公司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尼公司”)借款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的问题。公司与普尼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原因系公司原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普尼公司副董事长。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黑龙江证监局的调查工作,并
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