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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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50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 7 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 7 名,实

际参会 7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 日发布《临 2016-028 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公告》,前期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时间,即停牌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算。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与中国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共同筹划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中船重工拟对旗下电子信息相关资产进行整合,以公司为依

托,打造电子信息业务平台公司,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

回报。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① 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资产出售部分的交易对方初步拟定为

中国电子和/或其关联方,资产购买部分的交易对方初步拟定为中船

重工和/或其关联方。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② 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资产,具体细节仍在与各相关方、有关

部门沟通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仅为各相关方初步论证的框架性方案,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

③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入资产初步包括但不限于中船重工直接

或间接拥有的电子信息行业相关的军工资产,置出资产初步拟定为公

司的现有业务、资产及负债。截至目前,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具体

范围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变化的可能性。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本次重组各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对方、

交易方式、标的资产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重组方案进行

审慎论证,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起停牌。2016 年 7 月 2 日,公

司发布了《临 2016-028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继续停牌。201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临 2016-036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201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临 2016-043 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及时披露有关重

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

在进行中;同时,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

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

[2016]209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召开董事会前涉及

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相关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

牌。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重组召开首次董事会暨本公司股票复牌

前,公司尚需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原则同意。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

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为了保证公平信

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 号)要求,公

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

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

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及时公告,履行相关程序后复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建军、贺少琨、李福江、白丽芳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

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船重工、中国电子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将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整体方案、交易方式等初步意向进行如下

原则性约定:

1、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包括:(1)资产购买;(2)资产出

售。

2、资产购买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购买的主要内容为:由公司通过向中船重

工和/或其关联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船重工直接或间接拥有的

电子信息行业相关的军工资产。

相关方将对上述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对方、交易作价、股

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具体细节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在正式

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约定。

3、资产出售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出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其现有的业

务、资产及负债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予中国电子和/或其关联方。

相关方将就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事项进

行进一步协商确认,并在正式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

具体约定。

4、其他

《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除关于保密和信息披露、违约责任、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的约定外,其他条款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

步意向,对签署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合作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

关正式协议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建军、贺少琨、李福江、白丽芳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

回避。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协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00 分在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7 号韦伯时代中心 C 座 21 层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上述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参见《临 2016-052 中电广通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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