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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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51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广通”或“公司”)

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上述《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对重组框架的初步意向,并非最终

的重组方案,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本次重组工作进程,2016 年 9 月 4 日,公司与中船重工、

中国电子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就公司向中国电子和/或其关联

方出售资产并向中船重工和/或其关联方购买资产达成了初步意向。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包括:(1)资产购买;(2)资产出售。

2、资产购买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购买的主要内容为:由公司通过向中船重

工和/或其关联方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船重工直接或间接拥有的

电子信息行业相关的军工资产。

相关方将对上述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对方、交易作价、股

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具体细节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在正式

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约定。

3、资产出售

各方初步确定本次资产出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将其现有的业务、

资产及负债以现金交易方式出售予中国电子和/或其关联方。

相关方将就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等事项进

行进一步协商确认,并在正式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

具体约定。

4、保密和信息披露

各方同意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首先应由中电广通在其指定信息

披露媒介上公告。在此之前各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履行必要的报

批程序而向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以外,任何一

方均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公开发布或向与本次重组无关的任何第

三方泄漏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

方应被视作违约;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6、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

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迅速解决。若协商未

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7、其他

《框架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而解除。

《框架协议》除保密和信息披露、违约责任、适用法律与争议解

决约定外,其他条款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对各方均不

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合作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建军、贺少琨、李福江、

白丽芳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

四、备查文件

1、中电广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电广通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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