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09: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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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环能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贵均 联系电话:0755-25919123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建军 联系电话:0755-239538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动情况,收集相应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无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环能德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倪

明亮及其关联方倪明君、任兴林、潘菁屹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周勉、汤志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若在环能德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是 不适用

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环能德美股份;若在环能德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环能德

美股份。

(3)环能德美投资、倪明君、周勉承诺:其所持

环能德美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环能德美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3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其持有环能德美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倪明君、周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该股份锁定承诺。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倪明

亮、李世富、倪明君、周勉、汤志钢还承诺:除前述

锁定期外,在其担任环能德美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环能德美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环能德美股份。

(5)公司法人股东上海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长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泉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成都国泰光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

(6)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李喻萍、罗勇、邹宪蓉、

汤元文、邓龙荣、唐朝洪、何林、邓成华、刘显明、

唐明、胡尚英、张玲、杨永明、葛加坤、周生巧、张

国良、杨兵、欧阳云生、徐波、张鸣凤、黄世全、李

梅、黄光华、高声平、周烈全、李波、曾茂军、李成、

林善伟、张强、冯跃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环能德美投资承诺其所

持环能德美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1 年内,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其所持环能德美全部股票数量的 10%;在其所持环

能德美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累计减持的数量不 是 不适用

超过其所持环能德美全部股票数量的 20%。减持价格不

低于环能德美股票的发行价(若环能德美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是 不适用

值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

4

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则公

司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以下实施顺序采取一项或多

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

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是 不适用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

做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

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是 不适用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严格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努力提高销售收入,增强

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被摊薄的即期回

报。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制订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制

度,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及《股东 是 不适用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进行了确定并在招

股说明书里进行详细披露。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环能德美投资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

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环能德美及其竞 是 不适用

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在本公司控制环能德美期间,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子

5

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

与环能德美及其子公司存在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

与环能德美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3)本公司承诺不以环能德美控股股东的地位谋

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环能德美其他股东的权益。”

实际控制人倪明亮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目前未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环能德美及其子公司的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环能德

美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

何其他权益。

(2)在本人控制环能德美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环能德美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3)本人承诺不以环能德美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

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环能德美其他股东的权益。”

8、不占用资金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环能德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倪明亮出具

了不占用公司资金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

“(1)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

(2)环能德美投资、倪明亮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除环能德美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公司)将尽量避免与

环能德美及其控股、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

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

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

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

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16 年 1 月由于保荐代表人陶映冰辞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职,彭建军接替陶映冰担任环能科技持

6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

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罗贵均 彭建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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