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6-8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盈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旭
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二)合盈项目客观上将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委托管理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国
家政策法律调整等因素影响,相关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概述
2010 年 4 月,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广东
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投资”)对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82 号地块的开发建设(以下简称“合盈项目”)实施管理。2010 年 11 月,公司设立
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盈公司”)作为合盈项目的开发
建设主体。由于近几年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受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公司
与珠江投资经协商,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解除了合盈项目的委托管理关系。(以上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4 月 10 日、2010 年 7 月 3 日、2016 年 3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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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为了集中资源、精
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为了继续推进合盈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委托旭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 对合盈项目实施管理。2016 年 9 月 1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委托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合盈项目实施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因合盈项目开发预计未
来对公司产生的总收益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本次委托管理
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旭辉集团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 年 8 月 15 日
3.注册资本:10 亿元
4.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练新东路
5.法定代表人:林中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室内装潢,社会经济
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建材、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旭辉集团是全国综合排名百强房地产企业,其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覆盖北京、
天津、苏州、重庆、杭州、南京、武汉、长沙等大中型城市。公司与旭辉集团不存
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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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盈公司及合盈项目的基本情况
合盈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18,063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亦文,
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85 号 502 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对外投
资,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自有物业出租与管理;室内清洁
服务”。
合盈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346.62 37,051.18
负债总额 19,400.00 19,112.15
净资产 17,946.62 17,939.03
2016 年 1-7 月 201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7.59 -10.90
合盈公司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116.38 万元。
合盈项目地处禅城区城北区域,西临汾江北路,南面为文昌路。合盈项目主要
规划指标为:净用地面积 45,81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0,363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
积约 45,000 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 77,662 平方米、住宅 80,181 平方米、公共
建筑 2,520 平方米;容积率≤3.5。
四、委托管理方案
公司拟通过委托旭辉集团全面介入合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方式,按照合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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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合盈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管理。公司
通过合盈公司股东、董事会依法行使对合盈公司的决策权,对旭辉集团受托管理行
为实施监控。具体方案如下:
1.委托管理模式
委托管理期间,旭辉集团将负责合盈项目开发所需全部建设资金的筹措,组建
专门团队,全面负责合盈项目开发、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合盈项目目标
(1)工期目标:2016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合盈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并提交政府
相关部门审批且获得正式受理;力争在 2016 年 11 月 25 日前开工建设,最迟不晚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前正式动工,2017 年 11 月前实现项目一期预售;2018 年 12 月 20
日前通过一期竣工备案;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项目整体的竣工备案。
(2)经济目标:根据房地产市场分析,结合合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合盈项
目总经济目标为 53,000 万元,即合盈项目完成开发后,公司将收回对合盈公司已投
入的成本 37,346.62 万元,并获得项目收益 15,653.38 万元。
① 项目收益目标:2018 年合盈项目一期竣工备案,合盈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 4,900 万元以上;2019 年完成合盈项目整体竣
工备案,合盈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6,800 万元以上;并适时完成利润分配。
② 合盈公司将在委托管理期间归还所欠公司的 19,400 万元借款。
③ 因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为了集中资
源、精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待合盈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后,公司拟依法挂牌转让合
盈公司 100%股权。挂牌底价将按公司所持合盈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确定,暂按项目
经济目标测算不低于 21,900 万元。公司届时将就有关事项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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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
3.管理酬金
合盈项目开发所得扣除上述经济目标后的剩余收益全部作为旭辉集团的管理酬
金归旭辉集团所有。
4.配套服务费
委托管理期间,公司将协助旭辉集团办理规划设计、施工报建、竣工验收、预
售许可及房地产产权登记等手续,旭辉集团就此向公司支付配套服务费。旭辉集团
于 2016 年度、2017 年度分别向公司支付 1,500 万元配套服务费,合计金额 3,000
万元。
5.委托管理履约担保
公司与旭辉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旭辉集团向公司支付 1.5 亿
元履约保证金,向合盈公司支付 1.5 亿元履约保证金。公司及合盈公司分别收到旭
辉集团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将合盈公司 49%的股权质押给旭辉集团作为对公司及
合盈公司的履约反担保。
五、本次委托管理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公司的发展战略定位为“致力于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为了集中
资源、精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证合盈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合盈项目开发经营
风险,公司拟委托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开发能力和履约能力的旭辉集团对合盈项目
实施管理。
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不利影响。预计合盈项目开
发完成后,公司将产生总收益约 15,653.38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收取配套服
务费共计 3,000 万元,预计因收取配套服务费对公司 2016 年度收益影响约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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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但是,由于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国家政策法律调整等因
素影响,相关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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