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关
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量电池”)80%股权
分别转让给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力能技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唐国琼、范自力、丁佶赟
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