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6-5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价核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成
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水务局《关于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价的
批复》(成财投函[2016]27 号)。根据 2013 年 1 月 11 日成都市水务局
与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成都市中心城区
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的结算
价格由市财政局按照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核定,每 3 年核定一次。
根据 2016 年核定结果,公司中心城区污泥处理服务结算单由前期暂
定的 696.81 元/吨调整到 769.30 元/吨,执行期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