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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7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在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由 10.63 元/股调整为 5.32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2,000 万股(含 12,000 万股)调整为不
超过 23,977.4436 万股(含 23,977.4436 万股),并对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进展,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等相关
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7,5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 福安市东百
1 111,195.21 77,560.00
(商业部分) 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
2 偿还借款项目 50,000.00 5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61,195.21 127,56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
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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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5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 福安市东百置
1 111,195.21 77,560.00
(商业部分) 业有限公司
合计 111,195.21 77,56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
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3,977.4436 万股(含 23,977.4436 万股)。如公司 A 股股
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发
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4,578.9473 万股(含 14,578.9473 万股)。如公司 A 股股
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发
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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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调整前: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25,881,578 66,969.00
2 林绍康 29,971,804 15,945.00
3 唐郡 23,977,443 12,756.00
4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03 10,630.00
5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03 10,630.00
6 陈军 19,981,203 10,630.00
合计 239,774,434 127,560.00
调整后: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76,539,473 40,719.00
2 林绍康 18,223,684 9,695.00
3 唐郡 14,578,947 7,756.00
4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149,122 6,463.33
5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149,122 6,463.33
6 陈军 12,149,122 6,463.33
合计 145,789,470 77,560.0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n.cn]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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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
告)
根据调整后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4,578.9473
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拟认购 76,539,473
股,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根据调整后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分别与丰琪投资、林绍康、唐郡、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陈军等 6 名发行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示(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项议案涉及关联方控股股东丰琪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逐项表决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朱红志女士、杨艳华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
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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