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与南方电网及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1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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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与南方电网及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9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与南方电网及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合同中标及签署概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为以下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中标内容如下: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2015年配网材料第二批

框架招标项目;物资品类:10kV交联电缆(普通型)(广东、贵州),标包需求金额

比例:49.5%;10kV交联电缆(防白蚁型)(广东、云南),标包需求金额比例:55%;

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广东、贵州),标包需求金额比例:52%。

2、南方电网2015年主网线路材料第二批框架招标项目;物资品类:220kV电力电

缆(深圳),中标比例:40%;110kV电力电缆(广东),中标比例:40%。

上述招标为框架招标,每个标包的实际金额还需由南方电网下属项目单位根据

物资所需情况确定,岭南电缆需按要求与项目单位签署书面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岭南电缆已签订并收到原件的合同金额合计达到25,041.96万

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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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运作。公司属中央管

理,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供电区域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

海南,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

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

易与调度;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

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广东

电网公司。前身为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3月31日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

2014年6月4日更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月1日,下辖的广州供电局、

深圳供电局正式分立由南方电网公司直管。广东电网公司注册资金360亿元。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贵州

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调度,承担着省内电力供应和西电东送双重任务。

下属单位109个,其中地市供电企业9个、基建单位1个、综合单位11个、县级供电企

业88个(代管县级供电企业1个)。连续7年蝉联贵州省百强企业榜首,连续4年在“多

彩贵州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一,贵阳供电局成为南方区域内西部首

家供电可靠性金牌企业(B级)。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岭南电缆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与岭南电缆发生过多起

类似业务。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

交易对方为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在南方电网发展和南方电力资源乃至

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

重要任务。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为公司一直以来的合作客户,履约情况一直

保持良好。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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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标的:220kV、110kV电力电缆,10kV交联电缆,变电站线缆(单塑多股

铜芯线、单塑铜芯线、双塑铜芯线、低烟无卤类低压电线、阻燃性低压电缆、耐火

型低压电缆、低烟无卤低压电缆、10kV普通型电缆、10kV阻燃型电缆、10kV防白蚁

型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架空绝缘导线等。

3、合同总金额:25,041.96万元;

4、合同双方:买方为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贵阳供

电局、贵州德江供电局、安顺供电局、兴义供电局,卖方为岭南电缆;

5、签署地点:买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付款方式:分为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到货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

8、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

的相关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金额

为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

货物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和验收合格并经买方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为止。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且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买

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30,69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0,801.6万元,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岭南电缆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

常履行。

2、本合同的签订金额占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16%,合同的履

行预计将对公司2016年全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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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以上框架招标项目中剩余合同的签署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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