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确认意见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与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新郑农
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已于会
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与新郑农商行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本次拟与新郑农商行发生的交易事项为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新郑农
商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全面了解公司前述交易方案后,我们认定该等交易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内
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
前经营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调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拟调增2016年度与新郑农商行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该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我们对该等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 朱舫 毕会静
2016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