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16-00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9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9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