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77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
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上述相关议
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已于2016
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交易中公司以现金
方式购买Metalico 100%股权,其中:向上海欣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欣桂”)支付现金3亿元人民币收购其持有的Metalico 42.70%股权;向TOTAL MERCHANT
LIMITED(以下简称“TML”)支付现金6,125万美元收购其持有的Metalico 57.30%股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于美国当地时间2016年7月1日,标的资产Metalico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上海欣
桂和TML分别将其持有的Metalico公司42.70%和57.30%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目前持有
Metalico公司100%股权。
公司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0日期间,向TML支付股权转让款4,519.93万美
元及7,690万元人民币,2016年8月30日公司向TML支付余下转让款2,889.94万元人民
币,向上海欣桂支付转让款3亿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8月30日,公司已向TML和上海欣
桂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同时当日上海欣桂和TML出具确认函,确认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协议等事项已履行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怡球资源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相关实际情
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除交割日期延后及付款方式调整外,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
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交易的方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
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实施本次交易;怡球资源
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手续已办理完毕,价款已支付;本次
交易实施过程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
告书》;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