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股份 公告编码:2016‐088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银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北京
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5月11日,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股
份”)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增
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收购北京北方银证软件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证”)后,拟以北京银证的名义投资北京华思科互联
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思科”或“标的公司”),取得华思科不低于51%
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发布于巨潮咨询网的《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
司增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6年8月2日,北京银证、姜隆与华思科现有股东王喆、周小刚、张海俊、
张东旭、北京聚海互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正式的《增资协议》和
《股东协议》。北京银证以现金出资方式增资华思科人民币15,203,800元,以取得
华思科51%的股权,其中,人民币542,600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14,661,200
元转为资本公积金。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资事项及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华思科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颁发的《营
业执照》。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
增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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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交易前股权结构、出资方式详见公司于2016
年5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增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
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三、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 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周小刚 85,100 8%
2 王喆 148,950 14%
3 张海俊 180,850 17%
4 张东旭 31,900 3%
5 聚海互联 53,200 5%
6 北京银证 542,553 51%
7 姜隆 21,277 2%
合计 1,063,830 100%
(三)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33,035.09 231,871.03 1,164.06 97,087.38 1,164.06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5月31日)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608,305.25 900,601.24 -292,295.99 199,368.01 -293,460.0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评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0636号《评估报
告》,目标公司截至2016年5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华思科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60.82万元,总
负债90.06万元,净资产-29.2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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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总负债90.06万元,净资产为-31.00万元,净资产减值1.77万元,减值率
6.06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0.33 40.33
非流动资产 20.49 18.72 -1.77 -8.64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10.75 8.98 -1.77 -16.47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质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74 9.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60.82 59.05 -1.77 -2.91
流动负债 90.06 90.06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90.06 90.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23 -31.00 -1.77 -6.06
2、 收益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华思科账
面净资产-29.2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后华思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450.00万元,评估增值1,479.23万元。
3、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1.00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450.00万元,资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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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法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评估结果1,481.00万元。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
力。(2)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
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稳定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研发能力等对
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因此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综合考虑了各项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因素的收益法
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潜在的投资方更注
重投资回报,而不仅仅关注项目投资成本,收益法评估结果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本
次评估目的,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华思科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1,4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五、本次增资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定价依据为银信评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6]沪第
0636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公司的协同效
应,北京银证将向华思科出资人民币15,203,800元(大写:壹仟伍佰贰拾万零叁仟
捌佰元整),且该等出资中的542,6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应
构成华思科的注册资本,其余出资作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银证
乙方一:王喆;
乙方二:张海俊;
乙方三:周小刚;
乙方四:张东旭;
乙方五:聚海互联
以上乙方一至乙方五合称乙方或现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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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姜隆;
丁方:华思科
(二)增资
取决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现有股东同意:
(a) 本次增资后,现有股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47%;
(b) 北京银证通过增资的方式以人民币 15,203,800 元拥有华思科 51%的股
权;
(c) 丙方通过增资的方式以人民币 596,200 元拥有华思科 2%的股权。
(三)出资时间
北京银证于 2016 年 8 月汇入人民币 15,203,800 元(大写:壹仟伍佰贰拾万
叁仟捌佰元整)至华思科指定的账户;
(四) 交割
取决于增资协议所述的先决条件的实现,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交割应于
取得新营业执照之日,或第 3.1 条所述的所有先决条件实现之后第五(5)个工作日
(以日期较晚者为准),在华思科的办公地点进行。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增
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五、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
响”。
八、风险提示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增
资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六、风险提示”。
九、工商变更情况
《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51644414J
名称:北京华思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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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2层A1203
法定代表人:方国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383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5年08月04日至2065年08月03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备查文件
1. 《增资协议》;
2. 《股东协议》;
3.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4. 银信评估资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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