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6-65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
一部《关于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在 2016 年 9 月 2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进行书面回复,修改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并披露。(详见公司 2016-56 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
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尚需进一步核实、查证,并需独立财
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出具相关专项意见,故有关工作无法按期完成。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 2016 年 9 月 9 日前向上
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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