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因战略发展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建”或“甲方”)于 2016 年 9 月 1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 年 4 月 30 日
3、注册资本:242,233.4922 万元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海赋国际大厦 A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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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层
5、法定代表人:汤明
6、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购销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检测;技术推广、
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未取得行
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中电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甲方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国
际高速公路、市政、铁路、地铁、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承包施
工及以 BT、BOT、BOO、BOOT 模式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和运营
管理,具有丰富的投资建设、施工管理经验和实力。
乙方为是国内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致力于交
通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产业,
以“建立全产业链能力、服务全寿命周期”为指导,已形成有轨电车
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线路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运营维护的系统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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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1)双方利用自身资源、技术及服务优势,重点开展有轨电车
项目的市场拓展、投融资及建设合作。
(2)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甲方原则定位为项目的总牵头单位,
负责项目的市场拓展、投融资及建设工作;乙方利用自身技术和产品
优势,负责为甲方项目拓展及建设提供产品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3)双方积极促成成立“有轨电车产业联盟”,并引入有实力的
金融机构和优势企业,共拓有轨电车市场。
(4)甲乙双方原则同意在适当时机开展资本合作。
(5)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合作模式由双方商定。
2、保障机制
(1)双方同意建立高层领导不定期会晤制度。
(2)针对具体不同项目双方成立项目联合工作组。项目联合工
作组的设立,依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
3、合作期限及效力与变更
(1)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双方另行商议续签事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3)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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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4)甲乙双方依照本协议所实际发生的具体合作业务按有关的
单项协议或具体业务协议履行。
四、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事
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其他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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