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6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66 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145,902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1 元,可募资金总额 1,217,999,989.02 元,减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0,082,597.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917,391.26 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第 5-12 号)。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相关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
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中的内容 拟修订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 币
26800 万元 34914.5902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8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34914.590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