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
东先生通知,获悉陈东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质押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 质押
大股东及一 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开始日期 到期日
致行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广发证券资
产管理(广
陈东 第一大股东 4,600.00 2016-08-31 2017-08-30 32.04% 融资
东)有限公
司
合计 - 4,600.00 - - - 32.04%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东先生共持有公司14,355.35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1%;办理了质押的股份为12,902.8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9%。
公司股东汪敏女士系陈东先生的配偶,与陈东先生系一致行动人。截至本
公告日,汪敏女士共持有公司942.2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办理了质
押的股份为0股。
截至本公告日,陈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敏女士共持有公司15,297.61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1%;办理了质押的股份为12,902.817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3.29%。
3、鉴于陈东先生、汪敏女士向公司承诺:“如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2014
1
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低于人民币2,950万元、4,900万元、5,800万元,陈东、
汪敏夫妇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宝馨科技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
进行补偿”。上述股份质押行为可能影响其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将
密切关注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提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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