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1 14:52: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46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 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和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渝富控股”)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签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书面议案审议通

过(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协议签署方的介绍

1、渝富控股

名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AQ39J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

重组兼并咨询、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

2、重钢集团

名称: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 1 栋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加才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日期: 1982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65070.6543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500000000007938

经营范围: 从事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投资、产权交易。生产、销售金属

材料、机械产品、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家用电器、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器件、

仪器仪表、计量衡器、纺织品、服装、木材制品、耐火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

3、本公司

名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 刘大卫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443602.258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202852965T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钢带。生产

和销售焦炭及煤化工制品、电力、燃气、自来水、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内容

各方达成初步意向,本次交易将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资产出售。本次交易拟出售的资产为本公司目前所持有的与钢铁生

产经营相关的资产。

(2) 资产收购。本次交易拟收购的资产为经过整合后的渝富控股所控制

的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涉及金融、产业投资等领域的优质

资产。

(3)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可能涉及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

2

2、本次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包括重钢集团、渝富控股以及其他可能的潜在交易对方。

3、本次交易的定价

经初步协商,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出售及收购的交易定价,以届时

经本公司聘请的且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结果为作价基础,并经各方届时协商一致确定。

4、本次交易方案的确定

框架协议签署后,各方应继续积极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出售/收购

资产的具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对价、股份发行价格、股份发行数量等事项进

行沟通、论证、协商,并在最终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中进行约定。

5、尽职调查

框架协议签署后,各方应继续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业务、财务、法律、资产

及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继续推进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各项工作。

6、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各方完成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已就相关事项和

解决路径以及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已经依据国有资产管理、

证券监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资委、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行业主管机构等各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

或证明(如需);各方就本次交易根据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章程等规定

完成内部批准程序,取得各自相应的授权和批准。

7、协议的效力

框架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框架协议

根据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后,框架协议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仍然

有效;除框架协议保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为约束性条款外,框架协议中

的其他任何条款对各方均为非约束性条款。

8、其他

此外,框架协议亦约定了保密义务等内容。

四、风险提示

框架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重组框架协议,为本次重组的主要原则的内容,关

于本次重组的具体事宜以届时有关框各方签署的正式重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表明了各方的合作意向,并对合作的原则性条款做了约

定,以作为公司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及具体事项需要以

各方进一步协商且另行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同时需要履行各自内外部相关

决策、审批程序。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五、备查文件

1、《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重庆钢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