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6-062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长
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石化”)(公司持股 55%)拟向江苏张家港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由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持股 45%的股东为本次银行授信担保提供
反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焦康祥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7692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石化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3,822.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
元),净资产为 2,478.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5.16%,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666.4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04.81 万元,净利润为 378.80 万元。以上数据已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5,421.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93.7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393.77 万
元),净资产为 2,027.7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60%,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
为 214.52 万元,利润总额为-450.69 万元,净利润为-450.69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隆石化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持股 45%的
股东为本次银行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
证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1,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06%。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39,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0%,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8.4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
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
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长隆石化
业务的发展,长隆石化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长隆石化
业务的发展,长隆石化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
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瑞特装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将为补充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控
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富瑞特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保荐机构同意富瑞特装对控股子公司实施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瑞特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