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特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富瑞特装关于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
进行担保事项进行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富瑞特装对长隆石化提供对外担保
富瑞特装的控股子公司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石化”)
(公司持股 55%)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000.00 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长隆石化其余持股
45%的股东为本次银行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2、富瑞特装对富瑞重装提供对外担保
富瑞特装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瑞重
装”)因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
融租赁”)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8,000 万元,融资期限
为 3 年。租赁期内,富瑞重装以回租的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生产设备,同时按
照约定向苏州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同时,由公司为富瑞重装该项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江苏长隆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0.7692 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石化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3,822.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43.75 万元),
净资产为 2,478.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5.16%,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666.4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04.81 万元,净利润为 378.8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长隆石化的总资产为 5,421.56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93.7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393.77 万元),
净资产为 2,027.7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60%,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14.52
万元,利润总额为-450.69 万元,净利润为-450.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张家港富瑞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住所: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工业园朝东圩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锋
注册资金:人民币 55,4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空气分离、石油化工、海水淡化重型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涉及压力容器的按许可证范围经营);工业撬块、模块的研发、设
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6,018.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582.6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7,582.67 万元),
净资产为 48,436.1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6.28%,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33.41
万元,利润总额为 867.50 万元,净利润为 771.2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江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富瑞重装的总资产为 72,447.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503.6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3,315.6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6,503.66
万元),净资产为 55,944.0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2.78%,2016 年 1-6 月营业收
入为 8,774.34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2.20 万元,净利润为 76.65 万元(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三、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1,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06%。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0,787.68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39,0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0%,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8.4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为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审议
结果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富瑞特装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补充长隆石化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长隆石化
业务的发展,长隆石化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
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针对富瑞特装对全资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富瑞重装本次交易对方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融租
赁”)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业务运营规范。富瑞重装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
开展,能有效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富
瑞重装向苏州金融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同意公司为富瑞重装在本次会
议审批额度范围内向苏州金融租赁进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拟担保的对象富
瑞重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富瑞特装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将为补充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
富瑞特装对全资子公司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提供对外担保能补充全资子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改善公司融资结构。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富瑞特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保荐机构同意富瑞特装对控股子公司实施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同
意富瑞特装对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昱 汤毅鹏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