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湖南长高高压
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长高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长高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长高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9 号文核准,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25.88 元/股,共募集资金 647,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1,73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014 号
《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
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中的规定,公司因上述发行普
通股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已计入发行费用的共计人民币
7,619,200.00 元费用应当计入 2010 年损益,由此经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7,61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最终确定为人民币 609,349,200.00 元。根
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中 345,680,000.00 元拟投资于“高压隔离
开关和接地开关易地改扩建项目”、“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和“有色金属特
种铸造项目”,其余 263,669,200.00 元为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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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与保荐
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红旗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共
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016 年 8 月 25 日节余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金额(元)(含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
7401410182200020960 295,020,000 432.41
区支行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
7401410182200021028 263,669,200 42.16
区支行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
731902271210808 50,660,000 9,807,135.44
西先导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
43001769061052505301 0 22,552.18
雨花亭支行
合计 601,730,000 9,830,162.19
注: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的相关账号主要用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金 调整后投资总 募集资金实际投
序号 项目 备注
额(万元) 额(万元) 资总额(万元)
1 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 24,079.00 28,054.56 29,485.10
注1
2 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 5,423.00 5,423.00 5,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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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 5,066.00 0 0 注2
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
4 0.00 4,400.00 4,352.80 注3
股权项目
5 超募资金 26,366.92 22,391.36 24,270.04 注4
总金额 60,934.92 60,268.92 63,608.95
注 1: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和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募投资金存于同一个账号,利息
收入未明确到具体项目中。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 24,079 万元,在实际建
设和投入过程中该项目出现资金短缺,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975.56 万元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的资金缺口。本项目最终使用
的募集资金为 28,054.56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 1,010.8 万元、自有资金 419.74 万元,合计投
资总额为 29,485.1 万元;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42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
息 78.01 万元,合计投入资金 5,501.01 万元。
注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募集资金 5,066 万元变
更投向,其中 4,400 万元用于 “增资并收购湖南天鹰高压开关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其余 666
万元未作出安排。
注 3: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4,4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实际投资金额为 4,352.8 万元,剩余 47.2 万元为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笔款项将依旧作为保证金存放在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内,待收到相应应收账款后再作为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交易对方。
注 4:原超募资金金额为 26,366.92 万元,使用 3,975.56 万元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
后超募资金为 22,391.36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 5,000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17,391.36
及利息收入 1,878.68 万元共补充流动资金 19,270.04 万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 935.81 万元,另有 47.2 万元为
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
原“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5,066 万元变更为“增资及收购
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投资金额 4,4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666 万元,存放期
间产生利息收入 267.52 万元,该项目最终节余资金为 933.52 万元,另有 2.3 万
元的资金余额为超募资金及高压开关改扩建及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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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业的投资项目,为了充
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除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
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 47.2 万元在转入公司普通结算账户后仍
然作为保证金存放外,其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935.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继续用于投入高压开关的
研发和生产等。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
款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
仍未支付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
金合法、有效使用。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公司承诺
1、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8 月 25 日,长高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935.8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1.54%。同意公司在补
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 10%,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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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
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最近 12 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长高集团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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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
份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俊旭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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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
份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卢旭东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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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
份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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